大皖新聞訊 10月30日,蕪湖市公積金中心在其官網正式發布《蕪湖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同步發布相關問題解答。該政策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執行。
什么是“商轉公”
辦法規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已辦理商業貸款且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借款人,在還款期間將商業貸款余額全部或部分轉換成由公積金中心對其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
“商轉公”貸款對象及條件
辦法規定,“商轉公”貸款借款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為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且必須是不動產權證書載明的權利人,并同意將該住房作“商轉公”貸款抵押物。
申請“商轉公”貸款除應符合蕪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
(二)申請人家庭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再申請“商轉公”貸款;
(三)申請人家庭已使用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再申請“商轉公”貸款;
(四)申請人在申請“商轉公”貸款前,原商業貸款尚未結清且還款狀態正常,近24個月內無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惡意拖欠記錄;
(五)原商業貸款銀行同意申請人提前全部或部分還款;
(六)原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貸部分不適用本辦法;
(七)“商轉公”貸款涉及的房屋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且權屬明晰,住房抵押權人僅為該商業貸款發放銀行,且無其他抵押、查封、設定居住權等權利限制情形。
“商轉公”貸款方式
“先還后貸”方式。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并經審查批準后,申請人自行結清原商業貸款、解除原貸款抵押,重新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公積金中心發放貸款資金至申請人提供的本人銀行賬戶。
“以貸還貸”方式。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并經審查批準,商業銀行配合辦理抵押落實手續后,公積金中心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至商業銀行指定還款賬戶,沖還原商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原商業貸款差額部分,由申請人自籌資金提前結清或向商業銀行申請組合貸款)。
“商轉公”業務相關問題解答
1.問:什么時候可以申請辦理“商轉公”業務?
答:蕪湖市“商轉公”業務按原商業貸款發放時間有計劃分批辦理。廣大繳存人可關注市公積金中心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我們將會在每月月底公布下月“商轉公”計劃安排通知。
2023年12月1日起,可辦理“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發放的商業貸款”“商轉公”業務。
2.問:“商轉公”業務對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有什么要求?
答: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應處于正常繳存狀態,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
3.問:有公積金貸款記錄的,還可以申請“商轉公”嗎?
答:申請人家庭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再申請“商轉公”貸款。申請人家庭已使用2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再申請“商轉公”貸款。
4.問:還未辦理產權證的房屋,能申請“商轉公”嗎?
答:辦理“商轉公”貸款涉及的房屋需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且權屬明晰,住房抵押權人僅為該商業貸款發放銀行,且無其他抵押、查封、設定居住權等權利限制情形。
5.問: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可以申請辦理“商轉公”嗎?
答:“商轉公”業務是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貸部分不可以申請辦理“商轉公”。
6.問:目前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商轉公”業務嗎?
答:在本市或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均可以申請辦理。
7.問:“商轉公”業務有幾種辦理方式?
答:有兩種,分別為“先還后貸”方式和“以貸還貸”方式(具體需咨詢原商業貸款銀行)。
8.哪些銀行的商業貸款可以辦理“商轉公”?
答:各家銀行辦理“商轉公”業務的地址和咨詢電話等,后期將統一發布。
9.商轉公貸款業務咨詢電話?
答:商轉公貸款相關政策和業務咨詢,可在工作時間致電 0553-12329 388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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