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記者10月27日從蚌埠市城市管理局獲悉,該市關于劃定實施城市化管理區域的通告已經發布。
為進一步加強蚌埠市城市管理工作,加快打造與當前蚌埠經濟發展實際相匹配的城市管理格局,推動城市管理水平加速提檔,該市實施城市化管理區域通告如下:
《通告》所稱劃定實施城市化管理的區域,是指城鎮行政區域內實際已成片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設施基本完備的區域。劃定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參照適用相關城市區域內的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的規定。
蚌埠市劃定實施城市化管理的區域范圍:東至老山路(東環線),南至南外環路,西至荊涂大橋收費站,北至龍華路,總面積為177平方公里,其中淮河以南153平方公里,淮河以北24平方公里。
(一)龍子湖區:東至中環線,南至黃山大道,西至京滬線(六股道)—環湖西路,北至京滬線—圈堤路—淮河南大堤;
(二)蚌山區:東至京滬線—延安路—環湖西路解放路,南至南外環路,西至朝陽路—迎賓大道,北至圈堤路;
(三)禹會區:東至朝陽路,南至黃山大道,西至東海大道(荊涂大橋收費站),北至濱河南路;
(四)淮上區:東至盛安路,南至濱河路,西至淮畔路,北至龍華路;
(五)市高新區:東至東海大道(迎河西岸),南至南外環線,西至東海大道八里溝橋(橋東),北至東海大道(南側)。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蚌埠市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需要新劃入城市化管理區域或者原定城市化管理區域需要重新調整的,按劃定程序適時向社會公布。
附件:2023年蚌埠市城市管理區域示意圖
大皖新聞記者 李勇 通訊員 朱城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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