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日前,省人大常委會審議了《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 (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 。針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多發頻發態勢,修訂草案對電動車集中充電場所,密室逃脫、室內冰雪等新業態經營場所和新興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進行了規范 。值得關注的是,修訂草案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安全生產保障責任轉移給勞務派遣單位或者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本人 。
出了事故不得將責任轉移給“臨時工”
修訂草案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范圍進行了界定,明確“從業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各項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 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也包括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同時,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其轉移給勞務派遣單位或者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本人。鼓勵使用靈活用工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為其提供場所責任保險等保障措施。
修訂草案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易燃、易爆、強腐蝕、 有毒以及可能發生墜落、碰撞、觸電、機械傷害等較大危險因素的工作場所和設備、設施的明顯位置,設置符合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現安全管理系統化、崗位操作行為規范化、設備設施本質安全化、作業環境器具定置化,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對密室逃脫、室內冰雪等新業態進行規范
針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多發頻發態勢,修訂草案要求,賓館、飯店、醫院、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客運碼頭、民用機場、體育場館、會展場館、旅游景區、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的場所,電動車集中充電場所,以及密室逃脫、室內冰雪等室內體驗、競技類新業態經營場所,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不得改變場所建筑的主體和承重結構; 設置標志明顯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暢通; 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通訊、廣播、照明等應急設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配備應急救援人員,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有關責任人能夠熟練使用安全設施,了解安全通道的位置及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場所實際容納的人員不得超過核定的容納人數; 法律、法規有關安全生產的其他規定。 同一建筑物內有多個經營場所的,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設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暢通。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 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及時更新。 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應當遵守條例相關規定,同時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作業過程中,應當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生產經營單位違反以上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大皖新聞記者 葉曉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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