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9月8日,六安市舒城縣人民法院干警遠赴浙江省海寧、杭州兩地,歷經兩天,在浙江杭州蕭山區聞堰派出所配合協助下尋人找物,終于成功拘傳被執行人洪某,并將其名下一輛瑪莎拉蒂轎車依法扣押至舒城法院,為申請人公司挽回百萬經濟損失,有效地維護了企業的正常運營。
大皖新聞記者9月13日了解到,早在2021年9月至11月期間,浙江省海寧市某公司與舒城某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二份,約定舒城某公司向其供貨,經結算下剩三百余萬元貨款遲遲未予支付,后舒城某公司將其訴至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海寧市某公司支付原告舒城某公司貨款三百余萬元及相應逾期付款損失,被告洪某系該公司的股東及監事對貨款及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該判決生效后,因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舒城某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經查該公司名下已無財產可供執行,只洪某名下一輛瑪莎拉蒂轎車被依法查封。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洪某依仗其在外地、干警鞭長莫及,不但拒不還款,還玩起了消失,就在執行陷入困境之時,申請人提供的一條線索使案件有了轉機。
執行干警接到申請人電話,稱被執行人洪某在杭州出現。鑒于執行時機稍縱即逝,執行干警決定快馬加鞭奔赴浙江,并通過被執行人海寧某公司所在轄區派出所的協助,發現被執行公司已注銷,改名為另一公司,現在杭州某區。執行干警又腳不停歇立即從海寧奔赴杭州,輾轉五個派出所,終于在蕭山區聞堰派出所的協助找尋下發現了洪某的蹤跡。
9月9日上午,干警頂著濕熱的天氣,鎖定洪某居住的小區單元,確定洪某此時正在家。為避免打草驚蛇,便衣民警和法警上樓敲門,將其迅速控制。此時洪某堅稱公司沒有能力還債,隨便法院處置,執行干警隨即宣讀拘傳票,將洪某拘傳,其瑪莎拉蒂轎車也被依法扣押。
當天,干警又馬不停蹄踏上返程路,將洪某和涉案車輛一并帶回舒城法院。在執行干警的釋法明理下,洪某仍然表示自己沒有錢,無力還款。執行干警遂下達拘留決定,并送其抽血。這時,洪某開始慌了,態度開始緩和,表示會想辦法籌款。最終這起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件在執行干警的調解下,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洪某當場向申請人公司支付30萬元,下剩分期支付,車輛作為抵押物暫扣法院直至履行到位。
至此,本次執行得以順利執結。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方芳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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