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8月25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就規范食用鹽市場價格行為向相關經營主體發布提醒告誡書。
告誡書要求,各相關經營主體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內部價格管理,做好相關商品穩供保價工作;不得捏造散布漲價、貨源緊張、市場需求激增、其他經營者已經或者準備提價的信息;不得散布信息誘導其他經營者提高價格;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食用鹽;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變相提高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告誡書要求,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強制捆綁搭售其他商品或在法律規定以外附帶其他不合理條件,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要求相對人接受交易價格。不得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虛假標價、虛假折價、虛假減價、低價誘騙高價結算、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價格承諾;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等強制平臺內經營者進行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
告誡書強調,各相關經營者要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價格行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加強部門協同,注重食用鹽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同時,加強行政指導與提醒告誡,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加大市場巡查力度,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若發現相關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電話舉報投訴。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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