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感謝法官在舉辦孩子升學宴前及時和我溝通,保留了我的顏面,給予我尊重……”8月17日,舒城縣人民法院在江西省上栗縣法院的配合協助下,避開升學宴現場,巧妙執行,成功執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獲得了雙方當事人的稱贊。大皖新聞記者8月25日上午從法官處了解到具體過程。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2016年11月,廖某駕駛重型廂式貨車不慎將駕駛二輪摩托車的陶某撞傷,事故認定廖某負全部責任。涉案實際車主為吳某。2017年8月該案經法院審理,除保險公司賠償外,判決吳某賠償申請人陶某89375.09元。判決生效后,吳某一直未予履行。
案件經申請進入執行階段,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吳某銀行賬戶、網絡資金等財產信息進行查控,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這期間,被執行人與申請人多次就賠償協商無果,且吳某遠在外省,因更換號碼等原因無法聯系,給案件的執行增加了難度。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際,申請人親屬向執行干警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吳某的孩子今年考上了大學,升學宴將于8月17日在當地宗祠舉辦,吳某一定會出現在升學宴上。得到這一消息后,執行干警在欣喜之余又陷入沉思,中國人歷來對教育十分看重,孩子考上大學舉辦升學宴,對每個家庭來說都是大喜事,如果貿然前往宴請現場執行,只會對吳某及其親屬帶來負面影響,事情也會愈演愈烈,不利于問題解決。經過仔細考慮,執行干警立即與當地法院聯系,決定提前一天前往江西與被執行人當面溝通解決,暫不對其采取強制措施,希望其主動履行判決義務。
8月16日一早,執行干警一行三人驅車六百多公里趕往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不顧風塵仆仆立即與江西上栗縣法院對接,并在該法院的協助配合下,找到被執行人吳某家。吳某當時并不在家,其妻子和父母在家操辦。執行干警說明了來意,告知不配合執行的利害關系,希望被執行人吳某在明天宴請結束后,前往當地法院協商解決。
8月17日下午3時許,被執行人吳某如約到達上栗縣法院,與舒城法院執行干警見面協商,執行干警抓住其子升學、后期就業等進行釋法析理,被執行人吳某非常感動,表示自己能如約前來主動協商解決此事,正是因舒城法院執行干警給予了其足夠尊重和信任,其才能給孩子一個祥和的升學宴,雖然現在資金有點困難,但愿意配合法院執行。隨后,經過溝通協商,吳某從其收得的禮金中拿出6萬元當場履行,并與申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下剩款將于今年年底全部付清。至此,案件得以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均表示對法院文明善意執法非常滿意。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方芳 蔣鵬程
編輯 王翠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