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8月10日,在首個全國生態日即將到來之際,六安市舒城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將巡回法庭搬進干汊河鎮烏羊村,巡回審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吸引眾多村民前來旁聽,起到就地普法的作用。
大皖新聞記者8月11日上午了解得知,今年4月以來,被告人陳某某多次至舒城縣干汊河鎮七門堰村杭埠河水域,使用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電壓額定值的電捕魚設備捕撈水產品,因此觸犯法律法規。
“經過法庭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某在禁漁期、禁漁區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撈水產品,違反了保護水產資源法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當庭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狈ü俳榻B說。
在庭審結束后,法院干警就地開展環境資源保護法律知識宣講,引導旁聽村民樹立生態環保意識,共同守護漁業資源。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潘孝娟 王閩 吳玉林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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