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與普及,網絡交友已經成為一種生活常態。近日,蕪湖市鏡湖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因網絡交友引起的民間借貸糾紛案。
趙某通過網絡游戲與孫某相識,并成為微信好友,之后孫某多次以購物、生病等理由向趙某借錢。雖然從未見面,但趙某出于善意同意出借并轉賬。誰知借款容易收款難,趙某多次向孫某催收無果,還因支付寶花唄未及時還款產生了利息。2023年1月,趙某發現自己被孫某“拉黑”,趙某感覺自己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警,后訴至鏡湖區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趙某出于善意向孫某轉款,微信聊天記錄中孫某也多次提到“利息”等,由此可以確認雙方存在借貸關系。正所謂 “誠信為人之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判決孫某向趙某歸還借款并承擔相應利息。
法官提醒,網絡交友切勿“上頭”,雖然“網絡友誼一線牽”,但遠隔千里的人與人之間始終隔著一道名為“虛擬”的高墻,千萬不要因為一時聊得投機就喪失戒備,任何摻雜了借錢、轉賬的關系,都須保持高度警惕、認真思考、多加核實。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通訊員 王任慧子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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