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8月8日,記者從省司法廳了解到,為加強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動態管理,進一步提高創建質量,深化法治鄉村建設,助力鄉村全面振興,省司法廳、省民政廳于日前啟動了2023年度“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初核和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復核工作。
“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初核和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復核工作將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初核對象為安徽省“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第一至第八批次保留名單的121個村(社區)及第九批命名名單的33個村(社區),復核對象為“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第一至第八批次保留名單的971村(社區)及第九批命名名單的420個村(社區)。
核查標準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或“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村級組織違法國家法律法規,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村級組織成員因違法違紀行為受過刑事處罰、黨紀處分,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惡涉邪教等問題;發生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事件、嚴重刑事犯罪案、重大安全事故、嚴重公共安全事件以及發生涉黑涉惡涉邪教案件;發生集體上訪事件、越級上訪事件或群體性事件,造成不良影響;其他與創建標準不符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同時,因村(社區)被合并、拆分或者整體征遷、重建的,則注銷“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或“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
據了解,本次核查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實事求是的原則,分為自查、初審(核)、審(復)核三個環節,通過對照自查、實地抽查、書面審查、社會調查等方式進行核驗,并將核查結果在媒體上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嚴格程序、規范操作,確保復核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大皖新聞記者 汪艷 通訊員 雷堅雄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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