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年來,池州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強化系統治理、注重管護實效、深入改革創新、建立長效機制為重點,著力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管護水平,不斷增進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18-2022年,池州市連續五年受省政府督查激勵,被評為“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推進力度大、河湖管理保護成效明顯的市”,并榮獲2022年度國務院督查激勵,池州市河長制辦公室榮獲“全國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境內秋浦河(石臺段)成為全省唯一入選的全國“最美家鄉河”。
二千余名河湖長“守水有責”
作為池州市東至縣花園鄉的一名村級河長,金孝杰自走上這個崗位以來堅持每周都要巡河。“我們花園鄉花園村地處東至縣的南部,位于堯渡河、歷山河、秧田畈河的交匯處,區內河網眾多、河勢復雜,所以巡河工作來不得一絲馬虎。”發現問題后,他會及時進行拍照、登記并反饋至相關機構,每一次的巡河,他都會全程記錄下河道巡查信息。
在平時的巡河工作中,同時身為村黨支部書記的金孝杰會帶頭嚴格落實河湖長制各項制度和上級部署要求,認真細致做好每一項細節工作。在完成巡河記錄、問題反饋等任務后,他還堅持對每件問題處理情況進行跟蹤問效,防止問題反彈,并定期對責任河、庫、山塘水體質量、堤岸環境、亂排亂放等進行巡查,及時督促保潔人員認真做好河湖日常管護。
池州市河長制辦公室負責人方曙祥告訴記者,池州市已全面建立市、縣、鄉、村四級河湖長組織體系,全市分級分段共設立四級河湖長2057名,覆蓋全市238條河流、35個湖泊、430座水庫、3437座當家塘,并向農村小微水體全面延伸,基本實現全市所有水體全覆蓋。各級河(湖)長嚴格落實巡河、巡湖制度,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開展巡河、巡湖工作,充分發揮河(湖)長牽頭優勢和河長辦組織、協調、分辦、督辦作用,推動區域間、部門間協調聯動。
“市級總河長帶頭開展巡河、治河、管河。各級河湖長提標落實巡河巡湖制度,全市2057名河湖長累計巡河巡湖24萬余人次,排查解決河湖環境問題4000余個。”方曙祥介紹,該市還率先創新建立了70人的河湖監管督導專家庫,通過查閱資料、實地查看、電話抽查、當面交流等方式,對全市境內規模以上重點河流湖泊,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累計發現各類問題200余處。
創新推出“河長制+”工作機制
2023年6月14日,池州市檢察院和池州市河長辦工作人員對該市境內一處臨江涉水違建整治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當眾人發現臨江違建已全部拆除,影響長江河道水域岸線空間管控問題已得到全部解決后,真正松了一口氣。“幾天后我就聽到新聞說,國家防總提醒長江中下游及江南等地將進入降雨集中期,防汛形勢復雜嚴峻……”談起此事,池州市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凌訓紅仍有些感慨:“還好我們發現的問題已解決。”
原來,2022年7月,安徽省長江河道管理局工作人員在河道巡查中發現,位于池州高新區內的某金屬制品公司廠區在臨江碼頭處的房屋,有部分位于長江河道管理范圍內,隨即將此線索交給池州市河長辦。依托“河長制+檢察長”工作機制,池州市河長辦將線索同步通報給池州市檢察院,后池州市檢察院又指導上述公司所在的貴池區檢察院對該線索予以公益訴訟立案,并持續跟蹤、督辦問題整改到位。
據介紹,在大力推進河湖長制過程中,池州市還率先建立“河長制+檢察”工作機制,促進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之間的協作配合,督促政府部門依法履行河湖管護職責,累計發出涉水訴前檢察建議31件,辦理涉河湖生態環境案件10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此外,該市還全面推行了“河長制+警長”機制,設立河湖警長68名,參與聯合執法行動120余次,嚴厲打擊涉水違法犯罪。
此外,池州市還采取措施,努力補齊河湖管護“最后一公里”短板。全面建立了村級護河員制度,增強基層巡河護河力量,針對村級河流湖泊,統籌融合基層水管員、護林員、保潔員、禁捕網格員、環境督察員等,逐步建立村級護河員巡護體系,截至目前,該市共選聘護河員752名,將河湖管護工作落實到了最基層、最前線。
池州市河長制辦公室負責人表示,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創新河湖管理體制機制,破解復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治水領域的具體體現。“今后,我們將圍繞長江大保護戰略,緊扣河湖永暢長清目標,有效推進河湖長制提檔升級,有力提升群眾對優美河湖成果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河湖生態新格局,推動早日重現一江碧水向東流的勝景。”
大皖新聞記者 朱春友 通訊員 錢玉勝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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