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阜陽新聞網微信公眾號消息 7月9日,潁東區召開“強作風、辦實事、比業績、促發展”半年總結會議,各鄉鎮設分會場,包括區四大班子領導在內的近千人參會。會上,首次以公開通報的方式為5名干部澄清正名。
會后,一名被正名的干部難掩激動之情,“在全區這么重要的大會上,為我們澄清不實舉報,讓我們真切感受到組織的溫暖。今后將加倍努力工作,絕不辜負組織的信任。”
據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鼓勵黨員干部大膽探索、勤勉敬業,敢于擔當、踏實做事,潁東區堅持以澄清正名工作為重要抓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凈化優化政治生態。這才有了全區大會上為5名干部集中澄清正名之舉。
“失實檢舉控告破壞政治生態,污染社會風氣,擾亂舉報秩序,浪費監督執紀執法資源,嚴重挫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熱情,最終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與公信力。”潁東區紀委主要負責人說,對失實檢舉控告進行集中澄清,體現了潁東區委“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鮮明態度,對于涵養正氣、凝聚人心,鼓舞干勁,團結激勵全區廣大黨員干部忠誠盡職、奮勇爭先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潁東區紀委相關負責人坦言,澄清正名工作性質特殊,影響重大,必須秉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有序組織實施澄清正名工作。“下一步,將通過更加扎實有效的工作舉措,繼續旗幟鮮明地相信支持、關心愛護勇于擔當負責的黨員干部,讓主動干事、敢于擔事、創新謀事的干部真正沒有后顧之憂,激勵大家繼續積極探索、大膽做事。”
新聞多一點:
1、潁東區紀委監委為新烏江鎮鎮長袁某澄清正名案例
2022年以來,群眾2次匿名來信、重復舉報袁某在新烏江鎮政府工程招投標工作中違規操作問題,內容包括不履行工程項目招投標程序,指定特定關系人承攬工程等。經查,匿名舉報信中所涉及新烏江鎮政府工程均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嚴格履行了集體研究和相關公開招投標程序,中標方均系通過正常程序獲得施工資格的合格法人,袁某本人不存在違規操作和指定特定關系人承攬工程問題,舉報問題失實。另據核查了解,袁某自到新烏江鎮任職以來,經常吃住在鎮村,工作在一線,在疫情防控、信訪維穩、鄉村振興等多項工作中敢于堅持原則,動真碰硬,擔當作為,工作實績突出,得到干部群眾高度認可。
2023年6月,經潁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采取書面澄清和通報澄清相結合的方式為袁某同志澄清正名。
2、潁東區紀委監委為楊樓孜鎮人大主席趙某某澄清正名案例
2022年下半年,群眾來信匿名舉報趙某某在購買鐵皮圍墻這一楊樓孜鎮防疫物資過程中,通過虛報價格和人工費謀取私利、安排特定人員承包楊樓孜鎮美麗鄉村道路工程等問題。經查,反映購買鐵皮圍墻防疫物資問題,系楊樓孜鎮2022年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客觀需要,鐵皮購買價格和夜間安裝人工費用符合疫情防控期間市場正常價格,未發現趙某某蓄意高價購買鐵皮謀取私利的情況。反映趙某某安排特定人員承包美麗鄉村道路工程問題,實為湯圩中心村雨污水管網及道路工程和王臺中心村雨污水管網及道路工程,此兩個工程項目前期籌劃、啟動以及施工均在區級審批后按規定的招投標等程序實施,反映問題均不屬實。另據核查了解,趙某某作為年輕干部,自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在鄉鎮工作,趙某某熱愛學習,工作的科學性、預見性和主動性均較強,特別是在楊樓孜鎮信訪矛盾糾紛化解方面,組織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2023年6月,經潁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采取書面澄清和通報澄清相結合的方式為趙某某同志澄清正名。
3、潁東區紀委監委為區供銷社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某澄清正名案例
2018年、2019年,潁東區供銷社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某多次受到署名舉報人均為編造的不實姓名的來信舉報,且舉報時間節點均為張某即將交流提拔重用或者獲得榮譽表彰獎勵之際。舉報問題為張某大操大辦父親喪事,從基層供銷社報銷個人費用等問題。經核查,張某父親病故后,張某主動向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報備報告,辦理喪事過程中,張某沒有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吊唁和禮金,不存在大操大辦問題。基層供銷社沒有為張偉報銷過個人費用,張某也不存在安排基層供銷社違規為其報銷個人費用的情況,反映問題均不屬實。
2023年6月,經潁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采取書面澄清和通報澄清相結合的方式為張某同志澄清正名。
4、潁東區教育局黨組為插花鎮閘南小學教導主任李某某澄清正名案例
2022年9月,群眾來信匿名舉報李某某私自為閘南小學購買2萬多元圖書并從中謀取私利6000多元,所購買圖書涉黃涉暴不適宜小學生閱讀等問題。經核查,2022年春季學期,閘南小學為解決學生課外讀物偏少問題,校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由李某某負責聯系采購一批圖書,采購前學校充分征求了各班班主任的圖書采購意見,采購過程中,李某某不辭辛勞奔波多地進行了詢價和比價,最終花費7983.32元購買了一批有益于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國內外名著,受到學校師生的歡迎,反映問題均不屬實。
2023年6月,經潁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同意,潁東區教育局黨組決定采取會議澄清和通報澄清相結合的方式為李某某同志澄清正名。
5、潁東區插花鎮黨委為插花鎮朱樓村計生專干朱某某澄清正名案例
2021年7月,群眾來信實名反映朱某某強占村集體土地,不讓殘疾人尹某參加村公益性崗位勞動、安排親屬朱某強行索要修橋人2000元等問題。經核查,反映朱某某強占村集體土地,實為其婚前和到村任職前,其丈夫一家與鄰居的多年鄰里土地矛盾,其本人不存在強占問題。尹某不再從事公益性崗位勞動系朱樓村兩委結合尹某年齡較大、身體狀況等因素集體研究后決定,與朱某某無關。安排親屬朱某索要修橋人2000元問題,實為朱樓村樓中莊集體公墓修橋時,因損壞朱某所種油菜等作物的賠償,反映問題均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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