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7月5日上午,在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檢察院聽證室,因發生在重慶市巫山縣的一起交通事故引發的運輸合同糾紛檢察監督一案聽證會如期舉行。
2020年3月12日,蚌埠人李某輝在接收重慶人彭某林貨物邀約并起運后,在重慶市巫山縣機場路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車上一乘客死亡,貨物受到損失。經調查發現,李某輝與同為蚌埠人的梁某莊系朋友關系,李某輝因駕駛證未過實習期,借用了梁某莊的身份證件、駕駛證在網絡平臺注冊登記為承運人,并實際控制賬戶進行接單。事發后,重慶人彭某林將蚌埠人李某輝、梁某莊等人起訴至重慶市巫山縣人民法院,法院判決梁某莊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經再審后,梁某莊不服法院判決,向重慶市巫山縣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
大皖新聞記者在此次聽證會中了解到,該聽證會是蚌埠市檢察機關舉行的首例異地檢察聽證。2023年6月29日,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檢察院接到重慶市巫山縣人民檢察院的協作公函后,積極聯系蚌埠市人民檢察院,從市檢察院聽證員庫中抽取三名經驗豐富的聽證員配合聽證,并根據要求重新布置聽證場地和調試聽證同步錄音錄像設備。2023年7月5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和重慶市巫山縣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重慶市巫山縣人民法院的法官到達蚌埠,在淮上區人民檢察院的協作下順利完成聽證。該場聽證會發揮了上下聯動、一體化的辦案優勢,充分考慮當事人雙方都是蚌埠當地人等因素,聽取當地聽證員的意見,促進矛盾實質性化解,推動社會訴源治理,跨越千里在蚌埠市舉行檢察聽證。經過聽證,梁某莊與李某輝自愿達成和解。此次聽證會的順利舉行是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化檢務公開,增強辦理民事監督案件的透明度,進行精準監督、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良好體現。
大皖新聞記者 李勇 通訊員 褚乾詠 張書悅
編輯 蒙國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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