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年來,社會上出現一些所謂“能人”,吹噓自己在司法機關有關系,以打點辦案人員為由,騙取涉案人的“活動經費”,這是完全不可信的,群眾們千萬別上當!大皖新聞記者7月4日下午從金寨法院了解到,該院近日公開宣判一起典型的冒充“司法掮客”類詐騙案件,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早在2018年,被害人沈某等人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在取保候審期間,被告人趙某聲稱可以幫助他們減輕刑罰,但是需要錢款運作,并承諾事情沒有辦成會退還全部錢款。被害人沈某等人商量后湊齊10萬元轉賬給趙某,希望趙某幫助他們找關系減輕刑罰。被告人趙某收到后,將錢款全部用于個人花銷。2021年7月,沈某等人依法被判處相應刑罰,多次催要趙某返還錢款未果至案發。
“我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相應刑罰。”法官說。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金婷婷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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