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黟縣人大消息,2023年6月27日,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任命:
舒志宏為黟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孫 飛為黟縣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免去:
程開生的黟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編輯 彭玲
大皖新聞訊 據黟縣人大消息,2023年6月27日,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任命:
舒志宏為黟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孫 飛為黟縣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免去:
程開生的黟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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