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記者10日從蚌埠市教育局獲悉,該市2023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正式發布。
意見中明確,2023年幼兒園招生對象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年滿3周歲幼兒,具有蚌埠市市區戶籍或持有該市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招生時間為2023年6月5日-6月9日;招生辦法中明確,幼兒園招生要免試就近入園。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適齡幼兒進行入園測試或變相測試,要優先滿足周邊區域內的適齡兒童入園。原則上小區配套園首先保障本小區業主子女入園需求,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為主要入園依據。
具體執行中,5月22日起,全市公、民辦幼兒園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其內容應當包含辦園性質、地址、辦學許可證編號、辦學基本條件、計劃招生人數、收費項目及標準、資助辦法、招生服務指引、咨詢電話等內容,明確招生時間、地點、方式、流程,不得做誤導群眾的宣傳和虛假承諾。發布前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同意后,方可向社會公布;5月29日—6月9日間,各縣(區)、幼兒園做好招生咨詢工作。通過新聞媒體和教育網站及時宣傳解讀政策、公布接待地點、開通咨詢熱線電話。各縣(區)、幼兒園要組織力量,主動為幼兒家長提供服務與幫助,做到統一行動,統一要求,統一辦法;5月29日—6月2日,各幼兒園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預報名登記工作。預報名工作要有專人負責,認真做好家長來訪接待工作。對預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幼兒園要通過電腦派位等方式進行招錄,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公正;6月5日—6月9日,全市各幼兒園正式啟動報名工作。適齡幼兒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持監護人產權證、幼兒出生證、戶口簿(居住證)等有關證件,攜帶幼兒到幼兒園報名;6月12日-6月16日,正式報名結束后,各幼兒園及時審核報名資料,確認無誤后公布錄取名單,給予辦理報名錄取手續。
大皖新聞記者 李勇 通訊員 朱教
編輯 蒙國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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