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清空公司賬戶、拒接電話、玩失蹤……在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的執行案件中,被執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使出各種伎倆,只為逃避法院執行。4月20日,舒城法院經多方調查、布控,并在蕭縣法院鼎力協助下,對躲避債務的被執行公司法人吳某依法實施異地拘留,充分地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早在2020年5月,被告安徽某裝飾公司將某工程分包給不具備工程資質的黃甲施工。原告黃某受雇于黃甲,在工地施工時摔倒,造成創傷型顱腦損傷、枕骨骨折,經鑒定構成一級傷殘,屬于完全護理依賴。該案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告黃甲賠償原告黃某各項損失130余萬元,安徽某裝飾公司對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判決生效后,被告安徽某裝飾公司未主動履行給付義務,原告黃某的法定代理人遂向法院申請對其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除了查到該公司在其他法院的20多萬元債權可以劃扣外,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而吳某位于合肥的公司還在運營中,可是公司賬戶已被清空,公司法人吳某拒接電話,下落不明。執行法官沒有放棄,加大執行力度。多方調查,終于發現被執行公司法人吳某經常出入地在蕭縣某地。
4月20日一大早,執行法官和法警馬不停蹄地趕到蕭縣,于當天下午將吳某抓獲拘傳至蕭縣法院,并通知其家屬。面對法院的執行,吳某情緒激動,百般抗拒,承辦法官耐心向吳某和趕來的吳某家屬釋法明理,并提出多種解決方案,但吳某仍沒有履行的意思。執行法官當即宣布對吳某拒不履行判決的行為,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隨后,通過蕭縣法院執行局協調異地拘留手續,將吳某送至醫院體檢,一直忙到近夜里十二點,終于成功將吳某送至蕭縣拘留所。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通訊員 方 芳 童佳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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