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商報報道(記者 張劍) 近日,滁州市中院公開審理該市首起涉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訴訟案,天長市一家美容館向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被滁州檢察院提起訴訟。
涉事美容館從事文身經營活動,美容館內雖然張貼了禁止給未成年人文身標識,但在經營期間不核實年齡甚至明知是未成年人,仍提供文身服務,并在未取得醫療行政許可的情況下提供激光清洗文身服務。店內經營環境臟亂,沒有消毒設施,所用針頭、色料等沒有正規廠家,外包裝上都是外文字母,沒有中文標簽,沒有安全生產標識,有的甚至沒有批號。
滁州市檢察院認為,涉事美容館向不特定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遂向滁州市中院提起公益訴訟。
庭審過程中,通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庭審階段,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該案將擇期宣判。
法官提醒稱,2022年6月《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明確規定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不得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未成年人正值生長發育期,對任何可能改變其正常身體發育狀態、影響其健康成長的行為均應受到合理規制,文身服務經營者應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拒絕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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