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記者本月從蚌埠市招商和對外合作中心獲悉,為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各界招商引資積極性,招引落地更多產業項目,蚌埠市出臺了招商引資社會引薦人獎勵辦法。
辦法規定,作為獎勵對象的引薦人是指引薦市外投資者到蚌埠市投資,并實質促成項目落地的單位或個人,包括企業高管、招商中介機構、商(協)會機構、基金或銀行等金融機構、律師或會計師事務所等,該市財政撥款的單位及人員不列入引薦人獎勵對象。原則上一個項目只認定1名引薦人,若出現2人及以上引薦人的,視為1個引薦團隊,獎勵資金由其自行商定分配。
獎勵條件中規定,引薦項目必須符合蚌埠市主導產業的制造業項目;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庫計劃總投資);在該市新設法人項目,不含增資、技改項目。
在獎勵標準上規定,項目開工獎勵為:簽訂正式招商引資項目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正式開工且入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庫的,每個項目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項目落地獎勵為:固定資產投資獎勵,引薦項目按照協議約定開工,自開工之日起,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一年內累計達到5000萬元(經審計認定且不含政府獎補及參股資金,下同)、兩年內累計達到2億元、三年內累計達到5億元以上的,按照時限內累計固定資產投資1‰的標準給予獎勵(1000萬元封頂)。對于引薦納入商務部統計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可按2倍計算;地方經濟貢獻獎勵,引薦項目按照協議約定投產,自投產之日起,項目公司地方經濟貢獻一年內累計達到200萬元、兩年內累計達到500萬元、三年內累計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時限內累計地方經濟貢獻5%的標準給予獎勵(獎金不超過項目公司享受招商政策后的實際地方經濟貢獻,1000萬元封頂)。項目落地獎勵的兩種方式,引薦人可擇優申請,但不重復享受。
大皖新聞記者 李勇 通訊員 丁劍云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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