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安徽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自2023年5月1日,在門戶網站開辟“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支付異常名錄”欄目,公開發布列入名錄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信息及具體欠款欠薪行為,并實施動態調整;對不積極配合欠款欠薪問題處理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依法依規從嚴從快從重處理…… 4月5日,記者了解到,安徽省住建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欠款欠薪問題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支付風險分區分級管理
為進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欠款欠薪問題治理工作,征求意見稿指出,安徽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或者房產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重點監管資金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額,且必須全部用于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內重點監管資金,必須附施工總承包企業出具的施工進度證明材料。
逐步建立以市本級、縣(市、區)為基本單元的工程款支付風險分區分級管理制度。結合政府投資項目的日常監管和信訪投訴處理等情況劃分A、B、C三個等級,其中:A類為無支付風險,工程款支付擔保(以下簡稱擔保)可以財政資金落實證明替代;B類為存在支付風險,擔保比例應占工程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的5-15%;C類為存在重大支付風險,擔保比例為15-25%。自2023年5月份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季度公布各市、縣(市、區)支付擔保分級情況。各地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支付擔保風險分級情況,對招標文件示范文本中的支付擔保標準的約定作動態調整。
嚴格執行過程結算
征求意稿指出,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存在農民工工資拖欠的,要按規定厘清責任,其中,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或已完成實物工作量的80%(已竣工的按工程造價的97%)支付工程款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承擔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主要)責任;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或工程進度款的80%(已竣工的按工程造價的97%)支付工程款的,首先追究建設單位責任,建設單位應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合同中未明確工程款支付節點或工程量核算中尚有爭議且難以協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委托造價機構對實物工作量進行估算,建設單位應付工程款按實物工作量的80%(已竣工的按工程造價的97%)作為依據。
嚴肅追究欠款欠薪責任
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明確,對商品房開發單位拖欠工程款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支付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要會同金融、稅務部門在銀行授信、融資貸款、稅收優惠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將調查案卷材料移送有權處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施工總承包單位拖欠工人工資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支付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要會同有關部門在招投標、市場準入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處罰未處罰的、應移送未移送的,安徽省住建廳將按規定追究其監管責任。
此外,征求意見稿要求,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自2023年5月1日,在門戶網站開辟“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支付異常名錄”欄目,公開發布列入名錄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信息及具體欠款欠薪行為,并實施動態調整。對不積極配合欠款欠薪問題處理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要結合工程建設領域整治等工作,倒查是否存在違法發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人員“掛證”等行為,依法依規從嚴從快從重處理。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欠款欠薪存量問題,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于2023年5月底前排查到位,6月底前按“一項一策”拿出具體解決措施清單。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實習生 張亞麗
編輯 蒙國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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