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黃山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3月28日,黃山屯溪區法院依法對一起非法銷售假煙的煙草國標案件進行公開審理,被告人衡某甲、衡某乙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告人劉某某、張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法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間,被告人衡某甲在“小南方”等人處進購假煙銷售,共向“小南方”進購假煙140萬余元,非法獲利7萬元。2022年5月至7月間,被告人劉某某通過衡某乙轉賬,從他人處進購假煙共計19.2萬元,被告人張某某明知劉某某無證銷售假煙,仍幫忙租用車輛運輸假煙,涉案金額12.2萬元。
公訴機關出示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辯論意見,四名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表示自愿認罪認罰。鑒于案情復雜,合議庭將擇期宣判。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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