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安徽省自然資源廳網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阜自然資源和規劃(監)字〔2023〕3號)。
決定書顯示,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于2022年10月25日對阜陽市金茂物資中轉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金茂碼頭一案立案調查。
經查,阜陽市金茂物資中轉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未經依法批準,非法占用潁東區口孜鎮杜康居委會焦園村民組集體土地建阜陽港潁東金茂碼頭。經現場勘測,實際占地面積5316.72平方米,其中:喬木林地4568.35平方米、水工建筑用地748.37平方米。新建構筑物769.22平方米、擋土墻150米。所占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阜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擬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5316.72平方米;
2、限15日內拆除其在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土地上新建的構筑物769.22平方米、擋土墻150米,恢復土地原狀;
3、處以罰款988507元(其中對非法占用的農用地4568.35平方米,處以每平方米200元的罰款,計913670元;對非法占用的建設用地748.37平方米,處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罰款,計74837元)。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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