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2月3日消息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皖政辦秘〔2023〕2號)要求,合肥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60元/月。按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六條“在崗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數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現將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下限相應調整為2060元,自2023年3月1日起執行。
編輯 張大為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2月3日消息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皖政辦秘〔2023〕2號)要求,合肥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60元/月。按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六條“在崗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數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現將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下限相應調整為2060元,自2023年3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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