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舒城縣公安局微信號消息,舒城縣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自2023年1月1日零時起正式啟動。1月3日上午9時許,縣公安局柏林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舒城縣柏林鄉宋圩村瓦屋組有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此為禁放規定正式實施后首例關于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警情,縣公安局柏林派出所迅速出警到現場,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經調查得知:2023年1月3日上午9時,在舒城縣柏林鄉宋圩村宋某某家,違法行為人鄭某(男,35歲,江蘇省宿遷市人)、梁某某(男,50歲,安徽省肥東縣人)因宋某某女兒出嫁,在宋某某家門前空地上違法燃放煙花爆竹,二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屬于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由于該案系舒城縣實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政策的首例案件,縣公安局高度重視,要求快速調查案情,給予嚴肅處理并予以曝光。
柏林派出所依法迅速將涉案違法行為人傳喚到案接受詢問,并通過現場勘驗、詢問證人等方式固定了證據,查明案情后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給予鄭某、梁某某各罰款伍佰元。經過宣傳教育工作,違法行為人也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自愿接受處罰并予以悔過并協助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政策。(圖片來源:舒城縣公安局微信號)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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