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發布《安徽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其中明確,這些單位和場所應當安裝地震預警信息自動接收裝置。該管理辦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指出,地震預警,是指在地震發生后,破壞性地震波到達可能遭受破壞的區域前,利用地震預警系統自動快速獲取地震信息,并自動向該區域發出警報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地震預警系統,包括地震監測系統、地震監測數據傳輸和處理系統、地震預警信息服務系統。
管理辦法明確,核設施、大型水庫、軌道交通、高速鐵路、樞紐變電站、輸油輸氣管線(站)、礦山、石油化工、重要的特大橋梁和特長隧道以及其他可能由地震引發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或者運營管理單位應當安裝地震預警信息自動接收裝置,并將安裝裝置報當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或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區的學校、醫院和大型商場、體育館、車站、機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當安裝地震預警信息自動接收和播發裝置。
鼓勵其他地區的人員密集場所安裝地震預警信息自動接收和播發裝置。
管理辦法指出,地震預警信息由全省地震預警系統統一發布。地震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預警級別、發震時間、震中、震級、破壞性地震波預計到達時間和本區域預估地震烈度等。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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