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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太湖縣政府微信公號10月24日發布,為進一步鞏固省級文明城市創建成果,落實“暖民心行動方案”文件要求,減輕中心城區停車壓力,有效緩解市民停車難問題,方便群眾出行,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太湖縣城區具備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適時有序、免費向市民開放。
一、原則上中心城區范圍內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院落(含各二級單位)停車場,均要對外開放。鼓勵和支持企業和社會組織內部停車場適時、免費對外開放。因保密、安全、存放危險物資的場地等不宜對外開放的場所,可不對外開放。對外實行停車服務的機動車輛,只限于在公安交管部門合法登記的小型汽車(7座及以下)。
二、開放時間為工作日18:00至次日7:30,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全天對外開放。
三、縣城管局負責規范標識標牌格式及制作,引導市民有序停放。對外開放機關院落停車場的各單位應結合院落實際,制定停車場管理規定,加強對停車場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影響單位正常秩序的,有權拒絕其停車要求;對胡攪蠻纏或故意損壞公共財物的,上報公安機關嚴肅查處。
四、機關院落停車場對外開放,屬公益性質,不負責財物保管,不承擔車輛及車內物品遺失、車輛刮擦損毀等所致法律責任;車輛停放過程中損壞停車場設施及單位其他設施的,由車主照價賠償。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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