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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網9月27日發布關于試行基本醫療保險“省內大病無異地”保障政策的通知及政策解讀。自2022年10月1日起執行,試行期1年,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同步執行。
通知明確試點病種。在充分征求省市醫療機構意見基礎上,結合地市反饋意見,篩選確定腎衰竭、肝衰竭、垂體腺瘤、主動脈夾層(A型)、頸靜脈孔區腫瘤、帕金森、大面積燒傷(多處三度燒傷)等7種疾病為“省內大病無異地”保障政策試點病種。
通知明確試點醫院。為保障參保群眾看病就醫權益,兼顧優質醫療資源區域布局,遴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安徽省立醫院)、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蚌埠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皖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弋磯山醫院)等5家省屬醫院為試點病種救治醫院。
通知明確待遇保障。參保群眾患有上述7個試點病種疾病,符合疾病診斷和手術操作規定,在試點省屬醫院住院治療的,不受醫保轉診轉院備案規定、限制,執行參保地二級和縣級醫療機構起付線及報銷比例。不提高住院起付線,不降低報銷比例,切實減輕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此政策有三個創新點:
一是引導省內就醫。通過調整報銷政策,提高大病患者在省內就醫的報銷水平,進一步發揮醫保基金支付的“杠桿作用”,引導省內完全有能力治療的大病患者在省內就診,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積極支持區域醫療中心建設。
二是優化備案管理。參保群眾患有試點病種疾病,到試點省屬醫院就醫時,無需辦理轉診轉院手續。試點醫院通過上傳“病種編碼”“治療方式”字段執行“省內大病無異地”保障政策,實現參保患者出院時聯網即時結算。
三是實行動態調整。綜合考慮參保群眾健康需求、醫療新技術發展、醫保基金運行安全等因素,對試點病種、試點醫院、手術操作方式進行動態調整。同時,加強對試點醫院監督管理,強化醫療費用與醫保目錄外費用控制,切實維護參保人員醫保權益和醫保基金安全。
本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執行,試行期1年,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同步執行。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省醫療保障局。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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