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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高速公路行車,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切勿跟車太近。5月19日上午記者從蚌埠警方獲悉,當地今年三月份發生的一起兩人死亡,三車損毀的交通事故認定已作出。
2022年3月22日4時許,寧洛高速界阜蚌段往洛陽方向203公里處,因發生交通事故引發擁堵。劉某平駕駛豫HR09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沿寧洛高速由東向西行駛至事發路段時,車輛前部與同方向王某利駕駛的因交通擁堵停車等待的豫HN68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的半掛車后部發生碰撞,致豫HN68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前沖,又與其前方同方向楊某林駕駛的,同樣因交通擁堵而停車等待的豫HP27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后部發生碰撞,碰撞后豫HR09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起火燃燒,造成豫HR09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劉某平及乘客梁某飛當場死亡,三車及所載貨物、高速公路路產不同程度損壞。
蚌埠警方認定,劉某平駕駛豫HR09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時未仔細觀察前方路面情況,未能確保安全;王某利駕駛豫HN68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未按照規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綜上所述,劉某平的過錯行為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王某利的過錯行為是造成此起事故的次要原因。遂認定劉某平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王某利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楊某林無責任;梁某飛無責任。
楊敬波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李勇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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