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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4月7日,阜陽潁上縣公安局發布一則警情通報稱,2022年4月6日,潁上縣建潁鄉張某紅不服從政府在疫情防控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其經營的賓館依然違規營業,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一定的風險隱患。
張某紅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潁上警方給予張某紅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三百元整的處罰。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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