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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繁昌區人民政府發布微信號消息,2022年月3月28日,蕪湖市繁昌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進“六穩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疫情期間群眾購藥應急保障的通告,要求群眾購藥不到店。
購藥不到店
群眾如必需購買藥品,可直接通過電話與就近應急保障藥店聯系,或由社區工作人員、小區志愿者收集購藥信息并電話聯系就近應急保障藥店( 采購信息需包括:購藥者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家庭住址、所購藥品名,稱、數量等)。應急保障藥店收到購藥需求信息后,須與購藥者本人確認藥品信息(包括藥品名稱、數量、價格、付款方式等)。
配送到小區
應急保障藥店與購藥人確認好藥品種類數量、居住地址、支付方式等信息后,由藥店工作人員在落實全面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將藥品配送至購藥人居住小區門口,聯系社區工作人員、小區志愿者將藥品送至購藥人家中;或者由社區工作人員、小區志愿者到就近藥店取藥送至購藥人家中。
管理要從嚴
負責應急保障的零售藥店要切實擔負起疫情防控責任,一律不允許開門營業,堅決杜絕群眾到藥店自行購藥;原“七類藥”購藥程序按照原有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每日及時完整準確登記和報送購藥人信息;藥店工作人員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原則上每日進行核酸檢測;提倡線上支付方式付款。購藥人員如需用醫保支付,先留存購藥小票,疫情結束后再通過醫保刷卡結算并退回現金。
附件
繁昌區應急值守零售藥店名單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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