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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3月24日,滁州市瑯琊區城管執法局依據相關法律和規定,決定對該市5家為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無證施工企業作出免予行政處罰決定。據了解,這是該市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依法規范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行為,開出的首批建設領域免罰決定書。
據了解,近日瑯琊區城管執法局陸續接到一批問題移交函,反映部分電梯安裝企業在瑯琊區部分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沒有辦理施工審批手續,涉嫌違法。接到反映后,該局立即安排屬地執法中隊調查處理,并要求局法制科指導協助。
經調查,共有5家電梯安裝企業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就開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鑒于這5起案件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改造是老舊小區居住環境的重點民生工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規定。
隨后,瑯琊區城管執法局辦案人員結合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司法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推行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清單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分別約談5家安裝企業負責人,現場組織學習法律規定,督促其認識自身違法行為,增強守法意識,并逐一簽訂《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告知承諾書》。
為充分展示城管執法溫度,實現行政執法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瑯琊區城管執法局于3月24日召開案件集體審議會,認真對上述案件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進行了綜合研斷,做出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該局將繼續督促5家企事業及時向相關部門補辦建設手續,及時改正違法行為,自覺履行其作出的承諾。
溫仕兵 王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葉素健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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