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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不要報警,撞壞你的車我賠你一輛新的”,這是一名醉駕肇事者在事故發生后向受害者做出的保證,盡管受害人是醉駕者的遠房親戚,但鑒于車輛損失很大,受害人還是決定報警處置。
1月27日19時許,休寧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接110指令稱在該縣藍田鎮的街上,兩輛轎車相撞,人沒事。藍田鎮距離縣城至少半小時車程,事故處理民警首先電話聯系報警人余某某問清楚車輛損壞程度,是否需要施救?電話中,民警聽見余某某旁邊不斷有人在說著“不要報警、不要報警”。民警立即意識到本起事故有蹊蹺,于是告知余某某保護好現場等候交警過來處置。
民警到現場時,現場聚集有數十人,氛圍緊張,雙方當事人“親友團”間推推搡搡,均試圖為己方出頭。經民警初步了解,肇事者金某某在親戚那里酒過三巡后駕車回家,駛離不久在點煙過程中車輛失控,不慎撞到余某某停在路邊轎車,事故造成雙方車輛受損嚴重。余某某報警處置后,雙方越鬧越僵。交警一到現場,首先控制住肇事者金某某,同時聯系藍田派出所協助處置現場。金某某很快被帶至藍田派出所進行檢測,經呼吸式酒精測試,金某某酒精含量175mg/100mL,已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當金某某被告知將被帶至休寧縣人民醫院進行抽血做進一步檢測時,他悔不當初,一下子狂扇自己的耳光,一下子又吼著“我喝酒為什么還要開車….”
次日,鑒定意見書上顯示,金某某送檢血樣中乙醇含量平均值為173.7 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2倍多。目前,該起交通事故已立刑案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邊紅梅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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