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蚌埠發布微信號消息,按照省人大通知要求,根據地方組織法的規定,蚌埠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原定于2023年1月1日召開的蚌埠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推遲召開,具體召開時間授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另行決定,并予以公布。
編輯 許大鵬
大皖新聞訊 據蚌埠發布微信號消息,按照省人大通知要求,根據地方組織法的規定,蚌埠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原定于2023年1月1日召開的蚌埠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推遲召開,具體召開時間授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另行決定,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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