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蕪湖市人民政府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 12月2日,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進“六穩”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加強公共場所疫情防控的通告。
為落實落細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的優化疫情防控二十條措施,按照“群眾自律、場所規范、監管嚴格”的原則,進一步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公共場所人員進出規范管理,現通告如下:
一、廣大市民要當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增強自我防護意識,進入公共場所必須規范佩戴口罩,主動亮核酸檢測證、掃場所碼,自覺服從管理。
二、各類公共場所要主動申領、張貼場所碼,堅持逢進必掃、逢掃必驗,嚴禁“一人掃碼、多人進入”,嚴禁以亮碼代替掃碼。根據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應配盡配視頻監控等設備,確保進店人員可追溯。
三、對未成年人、無智能手機的老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公共場所要做好信息人工登記。
四、各類公共場所要嚴格落實防疫主體責任,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全程規范佩戴口罩,必須嚴格按規定頻次參加核酸檢測,必須做好每日健康監測。
五、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督促公共場所落實防疫措施,堅持常態化檢查督查、不定期抽查,加強監督監管。
六、對拒不執行防疫措施的個人和未按要求落實防疫措施的公共場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依法追究個人、場所、監管部門責任。對典型案件第一時間公開通報曝光。
七、鼓勵、歡迎廣大市民監督舉報,通過市民服務熱線(0553-12345)和相關部門值班電話提供有效線索。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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