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請問是裕安法院執行110嗎?我在東大街這里發現被執行人陳某了,他就在這附近,請你們趕緊過來采取措施!”“好的,請你時刻關注被執行人動向,不要打草驚蛇,我們馬上趕過來!”
近日,一位申請人凌晨給六安市裕安區法院“執行110”值班干警打來電話,提供被執行人活動線索。值班干警立即火速出擊,將被執行人拘傳至裕安區法院,順利執結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
原告六安市某裝飾有限公司與被告陳某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安裝塑鋼門窗,并對工程價款、支付時間等作出明確約定。2015年底,原告依約完成施工且驗收合格。2016年7月,經結算,被告確認欠原告265134.2元工程款。此后,被告陸續支付18萬元,剩余85134.2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訴至裕安區法院。判決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向被執行人郵寄送達了法律文書,經網絡查控,發現賬戶僅有零星資金,在依法凍結其銀行賬戶后,執行干警依法對被執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盡管通過多種方式聯系被執行人,但其始終拒絕露面,也無法查詢到行蹤,導致案件陷入僵局。面對此種情況,執行干警告知申請人,如后續發現被執行人下落,可以隨時撥打“執行110”,值班干警將第一時間處理。
11月26日凌晨5時43分,裕安法院“執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申請人六安市某裝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尚某的電話,稱在東大街附近發現被執行人陳某,請求法院趕往現場。了解相關情況后,值班干警立即與承辦人聯系,及時協調車輛,趕往線索地,將正準備出門的陳某逮個正著,成功拘傳至裕安區法院。
在法院羈押室內,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先前逃避執行行為予以嚴厲批評,明確告知若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將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面對拘留的震懾,被執行人主動承認錯誤,表示愿意積極配合,但是目前經濟確實困難,希望能夠通過分期方式履行。經過溝通協調,11月26日上午10時,陳某通過籌款當場給付申請人5000元,并對余款作出書面承諾,制定詳細的還款計劃,雙方順利達成和解。
李曾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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