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懷寧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11月30日將近日一起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未落實個人防疫責任的行為通報如下:
11月17日,何某俊、何某劍同車從河北省保定市返回高河鎮,11月21日,何某俊核酸篩查異常,經安慶市疾控中心復核陽性。日前,何某俊、何某劍兩人因未主動向社區報備,未落實核酸“落地檢”等健康管理措施,且多次參加聚集性活動,造成疫情傳播的風險。懷寧縣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兩人予以受案調查,并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懷寧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通報中表示,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廣大群眾應主動配合防疫工作,自覺遵守防疫規定,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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