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舒城某木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近日急匆匆來到舒城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執行義務,希望法院能夠屏蔽失信名單。那么,法院同意了嗎?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舒城某木業公司向他人借款150萬元未償還,債權人向舒城縣法院提起訴訟。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該公司仍不履行義務,法院依法將該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隨后的經營中,公司因資金緊張,向銀行申請貸款,但因屬于失信被執行人,銀行拒絕向該公司發放貸款。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只得前來法院,希望屏蔽自己的失信名單。
鑒于上述情況,在舒城法院的協調下,該案申請執行人與該公司達成和解協議,最終申請執行人同意法院屏蔽該公司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
與此同時,為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舒城法院及時總結案件經驗,結合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與縣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于推行失信被執行企業信用修復激勵機制優化營商環境實施辦法(試行)》,對符合條件的失信企業進行信用修復。
俞仲康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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