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2022年11月11日,失信人員張某為乘高鐵心存僥幸,冒用同事的身份證購買高鐵票進站乘車,企圖蒙混過關,但還是被細心的執勤民警在身份核查時發現。
當日上午10時,合肥鐵路公安處宣城站派出所執勤民警在宣城站進站口例行身份信息查驗時,發現一名男性旅客所持身份證上的照片和本人相貌有差別。該男子自稱姓張,在這邊做生意。由于身份證丟失才借用別人的身份證購買了火車票。交談過程中,民警發現盧某神色緊張,眼神躲躲閃閃,遂將其依法傳喚到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在派出所,當民警問及張某的真實身份時,張某卻顯得支支吾吾。在對張某真實身份進行核實后,民警發現張某目前是某建筑公司的法人。因拖欠工程款六十多萬未還,被當地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失信人員,無法購買高鐵車票乘車。張某為了能乘坐高鐵列車,便打起同事袁某的主意。在未經袁某同意的情況下,便私自使用袁某交由他暫時保管的身份證購買了11日宣城至北京的G2558次列車車票。令張某沒有想到的是,在宣城站檢票驗證時,他還是被細心的執勤民警發現了,后被民警帶走。目前,張某因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證件,被合肥鐵路公安處宣城站派出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鐵路警方在此醒廣大旅客,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是違法行為,失信限高人員一定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心存僥幸企圖蒙混過關,冒用他人身份購買高鐵車票的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潘申虎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 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