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0月31日,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獲悉,安徽決定在淮北、淮南、滁州、安慶、亳州市蒙城縣、銅陵市義安區(qū)“四市一縣一區(qū)”開展試點,探索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述法考核評價具體標準和結果運用工作程序。
記者了解到,試點地區(qū)將總結已有工作經驗,爭取在探索建立“一標準兩機制”方面取得突破,形成工作成果。“一標準”即科學制定領導干部述法考核評價具體標準;“兩機制”即建立述法考核評價結果形成機制和述法考核評價結果在干部管理中的運用機制。通過綜合運用領導干部述法等方式,對領導干部法治素養(yǎng)和依法履職情況作出準確判斷,其定性結果全面融入領導干部管理工作中,有效落實“把法治素養(yǎng)和依法履職情況作為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的制度要求。
據(jù)了解,今年以來,省委依法治省辦將規(guī)范開展領導干部述法作為深入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于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的工作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縣法治建設的意見》工作要求的重要抓手,積極推動制定述法結果與干部政績評價有效銜接機制具體標準和程序要求。下一步,省委依法治省辦將加強對試點地區(qū)指導力度,強化組織協(xié)調,爭取在2022年度黨政領導干部考核中取得階段性成效,盡快形成可復制工作經驗在全省推廣。
大皖新聞記者 汪艷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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