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紀檢監察網9月7日消息 宿州通報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泗縣良種繁育場場長王召密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至2019年,王召密擔任泗縣良種繁育場場長期間,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12.675萬元,其個人領取3.185萬元。王召密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2年4月,王召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二、埇橋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執行助理梅輝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6年至2019年,梅輝承辦某執行案件期間,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現金5000元和2條泰國香煙、1箱白酒。梅輝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2年5月,梅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政務撤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宿州市紀委監委)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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