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jù)相山法院消息,8月25日,淮北相山區(qū)法院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相山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某春等15人開設賭場案。相山區(qū)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李某春等15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以來,被告人李某春伙同被告人蔣某平、劉某等人在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qū)、杜集區(qū)、蕭縣等地以投放賭博機的形式開設賭場非法牟利,共非法獲利二十五萬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春伙同被告人楊某遠等人開設賭場,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公訴機關結合全案圍繞定罪量刑發(fā)表控訴意見,在審判長的主持下,經(jīng)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等環(huán)節(jié),15名被告人當庭表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無異議,自愿認罪認罰。本案將依法擇期宣判。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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