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碭山縣公安局西南門派出所聯合李莊交警中隊、指揮中心查處一起闖卡、換座位妄圖蒙混過關逃避懲罰的酒駕違法行為,涉案嫌疑人被碭山警方行政處罰。
8月12日21時55分許,正在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的西南門派出所民警在治安卡點執行盤查任務時,一輛蘇C牌號的黑色轎車不顧執勤人員停止手勢,突然猛加油門加速通過,現場執勤人員立刻聯系前方派出所巡邏車輛進行攔截,在距離執勤點一公里左右處,巡邏車輛攔停了該車,發現一位女同志光腳在駕駛位上駕車,副駕駛位上一位男士明顯有飲酒跡象。民警將該車帶到卡點,向男子孫某詢問情況,孫某拒不承認是自己開的車,狡辯稱自己的妻子開車習慣光腳開車,甚至向民警叫囂:“沒有證據,誰說是我開的車!”
民警見狀立即聯系指揮中心申請調取該時段前后路口監控錄像,請求支援。十五分鐘后,指揮中心將該路段視頻和監控傳過來后,視頻中清晰可見通過路口時駕駛座上明明就是孫某,交警李莊中隊民警和西南門派出所民警聯合將孫某夫妻二人帶到醫院進行酒精測試,孫某的測試結果為61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面對鐵證,孫某承認自己確實飲酒,因遇到執勤民警檢查,心生畏懼,加速通過后,在路邊停車迅速與妻子互換了位置。
張廣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許佳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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