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8月2日發布,近日,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懷某某與被上訴人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鳳陽縣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罰款及行政復議一案。鳳陽縣人民政府縣長王俊卿,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張守鵬作為被上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2021年9月,鳳陽縣資規局以懷某某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基本農田興建養殖場為由,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懷某不服,向鳳陽縣政府提起行政復議,鳳陽縣政府經審查作出原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復議決定。懷某不服處罰決定和復議決定,向鳳陽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鳳陽法院認為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復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駁回訴訟請求。懷某某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至滁州中院。
庭審過程中,在合議庭的引導下,訴訟參加人圍繞案件爭議焦點,有序陳述、答辯、舉證、質證,并充分發表辯論及總結陳述意見。庭審過程流暢、審理規范嚴謹、氣氛莊嚴肅穆,切實保障了各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縣長帶頭出庭應訴,是對法律的敬畏和尊崇,也體現出行政機關勇于接受法律監督的態度和決心。行政機關負責人在庭審中與群眾“面對面”交流,直觀了解到爭議產生根源以及群眾真實訴求,讓群眾“告官”能“見官”,能夠有效緩解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對立情緒,更好地回應群眾關切,促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
下一步,滁州法院將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進一步完善“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加大與行政機關的溝通交流力度,為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堅強的司法保障。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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