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宿州發布消息 7月24日,宿州市埇橋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關于對兩起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情況的通告(第31號)》。
通告稱,7月19日,該區發現的2名陽性病例在吳某(女,57歲)、張某某(女,64歲)經營的店鋪內打牌,吳某、張某某拒不配合流調工作,故意隱瞞其經營場所內同空間人員,致使部分已感染人員未被及時有效管控,造成疫情擴散,給全區疫情防控工作帶來較大風險。吳某、張某某二人的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吳某、張某某立案偵查。疫情防控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廣大人民群眾要主動配合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制定出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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