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泗縣發布微信號消息,2022年7月20日,泗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關于依法處理陳某違反防疫規定案件情況的通報。
2022年7月19日,運河街道高尤社區居家健康監測人員陳某(男,40歲)擅自撕毀封條外出,違反了泗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第43號通告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笫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涉嫌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存在疫情傳播擴散風險。
目前,泗縣公安局已對陳某進行治安處罰,并責令其堅決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對舉報人給予1000元獎勵。疫情防控,人人有責。
請廣大群眾主動配合防疫工作,自覺遵守防疫規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堅固防線。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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