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6月1日,據霍山縣法院發布,近日,霍山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詐騙醫保基金案。被告人儲某某、戴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醫保基金報銷款一萬余元,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儲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零八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戴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6月22日至7月8日,被告人儲某某、戴某某為了少花醫藥費,共同商定向霍山縣醫院主治醫生、保險公司調查人員隱瞞戴某某受雇于儲某某在霍山縣黑石渡鎮為他人建房干活時摔傷的事實,謊稱戴某某是在自己家中摔傷,騙取戴某某住院治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款16675.87元。2020年12月18日,霍山縣醫療保障局責令被告人戴某某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16675.87元;12月24日對被告人戴某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處以行政罰款50027.61元。上述被騙醫保款及行政罰款被告人戴某某均已退還和繳納。案發后,兩被告人均認罪認罰并簽字具結。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悔罪態度,作出上述判決。
醫保基金是國家的統籌基金,事關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是老百姓的“治病救命錢”。醫保詐騙行為嚴重損害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必然受到法律追究。(詹輝榮)
編輯 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