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合肥男子王某,專挑建成不久、入住率不高的新小區毛坯房下手,盜取業主家墻內電線變賣被抓獲。六安市舒城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該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5月19日了解到,該院判決被告人王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并責令被告人王某退賠各被害人損失24000余元。
據悉,經舒城縣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1月份至8月份,被告人王某通過翻窗的方式,潛入舒城縣城關鎮“遠大中央公園”、“中梁春秋華府”、“東方凱旋門”、“悅麗花園”、“龍舒壹號院”等小區內毛坯房,將墻內電線扯出并帶離變賣。經鑒定,被盜電線價值合計24075元。2021年8月23日,被告人王某被舒城縣公安局民警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民警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綜上所述,根據被告人某的犯罪事實、性質、量刑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作出上述判決,并責令被告人王某退賠被害人損失,扣押沒收作案工具。
方芳 祝娜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竇祖軍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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