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訊 淮南男子程某翻越隔離欄進入他人居住的小區(qū)時,被防疫工作人員及志愿者發(fā)現(xiàn)并制止,因心生不滿,辱罵防疫工作人員并對志愿者趙某進行暴力毆打。5月11日,壽縣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提訊系統(tǒng)公開審理了程某妨害公務一案,并當庭判處其拘役四個月。
經(jīng)審理查明,2022年4月12日下午4時許,程某駕車從田家庵區(qū)的家里前往萬達廣場小區(qū),疫情期間該區(qū)域實行封閉管理,程某非該小區(qū)居民并無出入證,便想翻越隔離護欄進入該小區(qū)。在翻越護欄過程中被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曹某、陳某等人發(fā)現(xiàn)并制止。程某不滿,辱罵曹某、陳某,威脅、挑釁防疫志愿者趙某。之后,趙某等人在對程某進行勸離的過程中,程某又通過掐頸、掌摑等方式對趙某進行了毆打,嚴重妨害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法院認為,依據(jù)兩高兩部《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規(guī)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含在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行使國家有關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疫情防控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疫情防控公務的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guī)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背棠骋陨鲜龇椒ǚ梁珓請?zhí)行,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程某自愿認罪認罰,對其可從輕處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嚴翠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記者 張安浩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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