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直接經濟損失784萬元,六安市舒城縣有四名被告人近日站上被告席。隨著鏗鏘有力的法槌在莊嚴的法庭被敲響,沈某某等四名被告人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一案在舒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5月5日上午從法官處了解到,沈某某等四人在原舒城縣麻紡廠內共同經營一家棉織廠。2017年7月,四人將棉織廠遷址至舒城縣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公司倉庫內,并注冊成立了舒城縣經濟技術開發區某棉織廠,沈某某為經營者。
該棉織廠成立后,四人繼續共同經營管理廠內的生產、銷售等事務。2019年7至8月份,該棉織廠內發生一起電線起火事故,由于撲救及時未造成損失。此后,四人在安全生產設施和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情況下,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2020年6月1日,該棉織廠中部生產車間區域東北側電氣線路發生故障,引燃周圍可燃物并繼而引發重大火災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7840778元。
案發后,四人向公安機關投案,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并向部分被害單位經營者賠償了損失,取得了諒解。
公訴機關認為,四被告人明知共同經營的棉織廠安全生產設施、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因而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7840778元,情節特別惡劣,應當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因處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舒城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嚴格執行相關法律規定,確保審判活動順利進行。 庭審中,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了意見,各被告人依次作了最后陳述。
庭審歷時近3小時,由于該案被告人人數多、情節特別惡劣,將擇期宣判。
郭洪 王閩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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