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桐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日前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徐某涉嫌襲警罪一案,此案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以來桐城市轄區內的首例襲警罪案件。
2021年10月14日6時許,桐城市公安局孔城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趕赴孔城鎮菜市場附近處置徐某砸車事宜。民警在將涉嫌酒后尋釁滋事的被告人徐某帶至派出所調查時遭到徐某的反抗,造成一民警受傷,經鑒定為輕微傷。
庭審中,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徐某在庭前與公訴機關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徐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行為應當以襲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結合徐某具有的自首、認罪認罰及獲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對其提出了量刑建議。
法院將擇日宣判。
趙文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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