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為切實加強城市建筑和生活垃圾管理,鞏固提升城市形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4月26日,安慶市宜秀區人民政府決定,禁止在全區范圍內亂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并組織區城管執法人員開展巡查檢查,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
任何單位和個人要嚴格按照規定處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嚴禁在已征收地塊、鄉村公路、空地、河道、溝渠、綠化帶及城區道路兩側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垃圾,損害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
任何單位和個人要嚴格按照規定,及時清運、處置項目施工、房屋裝修等產生的建筑垃圾,嚴禁將建筑垃圾交由個人或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清運的單位運輸。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從業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路線、時間清運建筑垃圾,嚴禁沿途丟棄、拋灑或隨意傾倒。
嚴格落實垃圾處置“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宜秀區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須將建筑垃圾投放到宜秀區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地址:宜秀區白澤湖鄉白澤社區,具體位于中山大道與晴嵐路交界處;管理單位:白澤社區;聯系人:陳秀國;聯系電話:13905560850),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就近垃圾收集容器或收集場所。
任何單位和個人產生的生活垃圾,要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投放,嚴禁亂扔亂倒。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從業人員)嚴禁沿途丟棄、拋灑垃圾。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地收納建筑垃圾,禁止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點禁止傾倒其他垃圾。
對違反本通告要求,隨意亂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和生活垃圾的任何單位和個人,由區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門依法處置:
進行現場教育,給予警告,要求限期改正;
責令現場清除所偷倒垃圾,并按轄區要求開展不少于1小時的垃圾清理工作;
向社會面進行通報曝光;
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對亂倒垃圾造成水體污染,依法從重處罰。對抗拒管理、阻撓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556-5939508;18909663070)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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